车险是人保财险的一项重要业务,涵盖了多种的专属服务。人保车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中涵盖了很多险类,可以满足车主们不同的需求。
很多车主应该都觉得,事故中无责任的那一方,就不需要赔付责任了。但是到了真正的情况下,发现无责方的自己,保险公司却赔付了对方的损失,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是首个有国家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车险,实行全国统一收费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除了强制购买以外,和商业险相比,交强险还具备无责任赔偿的特征。意思就是,事故全责的一方如果出现了人员伤亡,那么无责的一方的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在限额内赔偿全责的一方的损失。
“无责赔偿”就是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可能会有车主觉得,无责也要赔偿很不公平,但是这些“不公平”恰恰体现了对交通事故受害方的关爱与保障,而且这些赔偿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并非自掏腰包,而且不影响第二年保费。
最后特别提示各位车主,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没有购买就无法上路,所以快检查一下你的交强险还有多久到期哦~
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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